| 地址: | 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大光明眼镜七楼 |
| 电话: | 0571-88808500 18969025689(可添加微信) |
| 邮箱: | 3325887629@qq.com |
微信公众号受委托,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4月15日和2026年4月23日(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交易网络平台上(同步:手机淘宝——点击“拍卖”——搜索“阳光拍卖”进入“机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西湖区汀岸芷兰轩2间经营性用房租赁权(分开拍卖)
标的序号 | 地址 | 建筑面积(㎡) | 拍卖时间 | 年租金起拍价 |
1 | 杭州市西湖区安埠街163号 | 115.71 | 4月15日9-14点 | 8.4万元 |
2 | 杭州市西湖区安埠街167、169、171号 | 170.33 | 4月23日9-14点 | 12万元 |
| 合计 | 286.04 |
|
|
基本情况:目前均处于空置状态,具备通电条件,上下水及软装硬装等装修事项由商家自理,店招设置需遵守物业管理需要。
1.该标的采取价高者得的原则,参拍保证金为5万元,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其整数倍。租赁期为1年,租金支付方式为押三个月付三个月,免租期2个月(仅限首次租赁,续租不再享有),具体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模板。
2.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另行支付阿里淘宝平台收取的软件服务费和拍卖人的拍卖佣金,以淘宝系统自行结算为准(收费规则可点击页面“查看详情”)。
3.拍卖公告和须知内表明的买受人即承租方,委托人即出租方。
4.租赁期自承租人签署《租赁合同》之日起1年;期满后可优先续租,续租条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竞买人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信用良好的企业。标的物所在地允许经营的业态可咨询汀岸芷兰轩业主委员会,要求承租人不做黄赌毒等违法项目、不允许有噪音、有污染等扰民项目,不可做重餐饮、汽修等,可做园区配套便民服务业态。
1.业态要求:
a、该用房均为底商,其不可做重餐饮、汽修、宠物医院等对业主生活造成不利影响的业态;
b、可做园区配套便民服务业态生鲜、干洗店、理发店、美容店、奶茶店、鲜花绿植店、图文打印、药店、教培等;
c、所有门店的经营活动需以小区业主的需求为主,以物业管理规范条例为本,需及时缴纳相关物业费用;
d、如承租人经营过程中有不符合租赁条例的情况,物业有权解除合同、收回经营用房。
2.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提交委托竞买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公司联系,统一看样,也可自行前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成交后买受人无瑕疵请求权。
七、标的物交接手续由双方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水电、物业费、能耗费等欠费由出租方承担,房产使用权交付后由承租人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为准。
八、租金、押金、租期等按实际签署的《租赁合同》为准。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1.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15天内通过淘宝平台的“放心付”来支付拍卖成交款,支付的成交款在交接期间由淘宝自动冻结。委托人与买受人(即出租方与承租人)自行到物业相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提交相关资料。待双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交接完毕后,拍卖人将买受人的参拍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
十、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会碰到因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拍卖公告、须知等。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3楼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6年4月8日
Copyright © 2010-2011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大光明眼镜七楼 电话:0571-88808500, 18969025689(可添加微信) 微信公众号: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浙ICP备180357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