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拍卖】台州各地区共计12宗标的
起拍价:价格未定
起拍时间:2022-10-08 10:00
网拍平台:淘宝链接直通车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
标的详情

标的物介绍:

1.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物品,图片和资料仅供参考,拍卖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 标的物看样时间定于2022年9月15日下午3点和9月28日下午3点,看样敬请联系:15356813187 朱经理、0571-88808500 杨经理。疫情期间,看样人员请自觉佩戴好口罩并按当地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及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

3. 本次房产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 房产可贷款,如有贷款需求的请务必在拍卖前联系15356813187 朱经理沟通相关贷款事宜。经银行初审符合贷款受理条件的,买受人需按时、全额支付约定比例的首付款,并及时去指定银行办理贷款手续。特别注意:如经银行最终审核不符合贷款资格的,拍卖公司、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买受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全额付清成交款,否则买受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拍卖公告

受工商银行台州分行委托,定于2022年108日上午10时起拍,各个标的开拍时间如下图所示,拍卖时间为24小时整(延时除外)将在淘宝网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特别说明:

 

1. 临海市古城街道鹿城路206号房产面积合计737.16㎡(其中1层164.96㎡,2层142.7㎡,3-5层429.5㎡[证载]);

2. 三门县海游街道海游街4号房产面积合计1234.52㎡(其中1-3层面积897.54㎡[证载],仓库面积300.44㎡,食堂面积36.54㎡)

3. 天台县赤城街道劳动路294号201室证载面积212.25㎡,储藏室一间,面积计12㎡。

4. 仙居城关穿城中路141号部分房产存在租赁情况,截至拍卖时间节点租赁已到期,承租人与原产权人约定租赁至22年底,此次拍卖成交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办理完毕后的租金由买受人收取。承租人表明意向但未确定续租事宜,后期具体续租情况、租金、租期等可由买受人与租客进行协商。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无保留价,但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则自动延迟5分钟。

三、报名方式:有意竞买者,请登陆阿里拍卖资产交易平台在对应的标的页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报名参拍。

特别提醒:竞买人(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台州市具有购房资格,必要时可向房产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咨询。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市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四、即日起接受咨询、展示看样联系方式:15356813187 朱经理0571-88808500 杨经理

五、拍卖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3楼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2.8.31

拍卖须知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2022年10月8日上午10时起至2022年10月10日上午12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资产交易网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买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惯例制定,以明确拍卖活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对本次拍卖有关事项进行约定,本次拍卖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各环节均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淘宝平台注册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拍卖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拍卖公司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前向拍卖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拍卖人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三、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上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出价不同于现场出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

四、竞买人在本次拍卖公告规定的标的物展示期内,应认真阅读本拍卖须知,了解拍卖标的物的情况,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查看拍卖标的物。竞买人一旦报名参加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物状况和拍卖文件,并予以确认,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保证拍卖标的物是否存在未告知的其他瑕疵,不承担和担保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品质和相关瑕疵等任何责任。

参与本次竞买需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竞买前竞买人的银行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竞买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商银行充值。竞买人在对竞拍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买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在买受人结清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后将自动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竞拍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经济能力的自然人以及相应经济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2、本次拍卖是经依法公告及展示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拍卖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对拍卖标的物的状态、品质和瑕疵不作担保,竞买人是承担风险参与竞买,应自行承担标的物的已知、未知、隐形的瑕疵风险。由此所产生的纠纷、瑕疵,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也不承担拍卖有关资料中所列标的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责任,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展示实物为准,拍卖标的的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均以房产证、土地证核定的面积为准。竞买人有责任自行或委托专人实地和向有关职能部门了解拍卖标的的状况,决定自己的应价价位,对自己的参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拍卖标的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拍卖,内部可移动资产不在本次拍卖范围之内。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的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人和拍卖人不作房屋质量的任何承担。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如因测绘调整引起的房地产面积差异,均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格。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价格及拍卖佣金。

4、标的的面积以产权证书上的记载为准,有权部门对拍品的丈量面积与产权证书上的记载不一致的,不影响拍品的成交和成交价格,委托方和拍卖人不为此承担责任。

5、如有房屋结构与换发权证时发生改变的,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6、本次拍卖标的是否有企业注册、是否有规划拆迁等事项的,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了解,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已了解有关情况,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人与拍卖人不对上述事项予以承诺。

7、买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拍卖成交款等费用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房产权证过户、变更手续,委托人进行协助,如由于买受人的原因延期或者无法办理过户的,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8、拍卖人必须在拍卖前向竞买人申明:拍卖成交价不含税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按国家规定由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划拨或作价出资类的土地出让需交纳的土地出让金统一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只有办妥过户等权利转让手续后方取得拍卖标的所有权。

9、拍品由他人租用或占用的,由买受人自行负责解决,买受人不得因此解除合同或要求拍卖人、委托人承担任何责任。

10、标的物若有存在水、电、通信费、物业费等拖欠,由买受人承担。

11、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2、在竞价成交至办理不动产过户前,因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新的相关政策规定,则以新出台的政策规定为准,买受人应自行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与委托人和拍卖人无涉。

13、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任何口头介绍、文字说明和提供的图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竞买人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实地察看拍卖标的及咨询拍品的相关资料。竞买人一旦出价即表示已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买受人无瑕疵担保请求权,不得在竞买成功后另行主张标的物的瑕疵权利。因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所引起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现有未发现的瑕疵和将来出现的瑕疵),委托人和拍卖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4、竞买人一经竞价即表明已经进行实地看样并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了解,对标的物的现状已经完全清楚。

、款项的支付与拍卖标的的交付

1、拍卖佣金的约定: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5日内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如不按期支付的,则直接从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优先支付拍卖佣金,剩余的拍卖保证金抵作部分成交款。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3日内到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延安路238号3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拍卖成交资料(节假日除外)或以邮寄的方式签署。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2022年10月17日16时前付清拍卖成交余款(扣除原缴纳的参拍保证金),拍卖款账户(户名: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市保俶支行,账号:1202022709900046478)。

4、淘宝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后,若系统成交价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买受人须按照最新的资产交易平台收费规则,向淘宝拍卖平台支付成交价1%的软件服务费,超出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的软件服务费,具体以淘宝实际收费标准支付。

5、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款项支付凭证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须在付清成交款并接到委托人办理过户手续通知后7个日内(除疫情等不可抗力以外),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过户,拍卖标的权属转移手续由买受人负责办理,委托人及拍卖人给予配合。

6、在买受人支付完毕全部拍卖成交款及其他税费且完成拍卖标的过户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交付竞买资产。

7、标的移交后至完成过户期间由本标的造成一切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责任

1、竞买后的竞买人视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买受人拒签《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竞买须知》要求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及拍卖佣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按照《拍卖法》第39条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买受人不得以过户困难、资产瑕疵等任何理由要求延迟付款、降低价款或撤销交易,否则按拍卖成交价的30%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

4、买受人应及时交接标的,并与委托人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未主动办理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与委托人共同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5、买受人违约,拍卖人或委托人涉及诉讼的诉讼费、诉讼保全费、评估费、诉讼执行费、诉讼案件担保费、律师代理费、误工费、差旅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引起的拍卖合同纠纷案件相关费用约定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声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会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不构成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一旦作出竞买需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十、其他

1、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拍卖公司负责。

2、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请向拍卖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1-88808500,18969025689

 

浙江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2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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